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商务部联合发布通知,旨在深化商务与保险领域的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以下简称"内贸险")的作用,助力扩内需战略实施。

重点任务明确

通知要求,支持北京、江苏等七省市及宁波、深圳等地率先开展内贸险试点工作。同时围绕9项重点任务作出具体部署:包括精准识别并拓展潜在客户群体,加大对新兴行业和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完善保险保障能力供给体系,充分发挥共保体机制作用,推动信用数据共享应用,强化业务风险防控措施,构建行业协同机制,加强内贸险监管力度,以及加大宣传推广工作。

预期成效与后续工作

此次通知的出台意在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内贸险的有效经验和做法,同时注重防范化解相关风险。金融监管总局和商务部将共同推进政策落地实施,持续跟踪评估各地区的执行效果,进一步发挥内贸险对扩大国内需求、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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